鄂尔多斯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

导语 最近全国各地都在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那么2020年度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如何调整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来一起看看相关信息。

  2020年鄂尔多斯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暂未公布。

  扩展阅读:鄂尔多斯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的通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鄂尔多斯对全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做出调整,发布相关通知。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且在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重新开立账户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销户提取。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与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按上述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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