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在我市定居的或我市公民出国出境回国定居的
(二)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
(三)驻我市部队和武警等部队正连职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随军落户
(四)大中专院校申报新生迁入登记
(五)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已将户口从原籍迁出,但未在户口迁移证有效期内申报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六)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含研究生)在校期间被批准转学
(七)刑满释放人员已注销常住户口的
(八)适当放宽外来人员来我市落户的户口政策
(九)孤寡老人和生活不能自理且无依靠的残疾人,有人愿意赡养或抚养的
(十)全市停止办理“非转农”户口,严格控制市内外居民迁入我市农村牧区落农业户口
(一)归国华侨、港澳台同胞入境后,需要带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批准定居通知书和华侨回国定居证明,经旗区公安局审批后,到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军队转业军官、士官、退伍义务兵(我市安置的军队转业军官、士官和本市区兵源的义务兵)落户
凭安置办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
(三)驻我市部队和武警等部队正连职以上的干部和三级军士长以上的士官随军落户凭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决定、单位证明、结婚证、落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证明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天骄路派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环路1号街坊
公园路派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宝日套亥东街1号街坊2号
解放路派出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乌审西街路南7号
电话:0477-8522912
免费(不含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